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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4 五花肉大获全胜下午去中国超市买了猪胸肉和排骨。买猪胸肉是因为我看它像极了所谓的五花肉,而上次打工的时候吃老板娘做的炖五花肉让我念念不忘。 发发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我总觉得80年代末的时候五花肉是被公认的好东西。只是我没怎么赶上,就直接进入了想吃什么吃什么结果反而什么好吃的也吃不到的年代。在我的记忆里,五花肉这个东西只有在外面吃饭局且是我爸妈以外的人点菜的时候才吃过几次。虽然说小时候并不爱吃这肥而不腻但终归是肥肉的东西,也并不盼着吃,但是人在国外漂着油水少啊,突然就爱吃了起来。 今天做的红烧五花肉我给自己打满分!大块大块的肥肉居然不腻,而且就着米饭超好吃超下饭!仅以发发为例,他居然破天荒吃了三碗饭。眼看剩下一点儿他要准备去盛第四碗了,我说,留着明天煮面如何,才把他拦了下来。 我今天的红烧五花肉是这么做的: 把肉切成丁,每一厘米多切一刀(当然肯定不能是顺着分层切而是要横过来了),有长有短倒没有关系。 拿开水过一下,捞出来。锅里放上油,炒。(这一步最可怕的就是刚过过的水的肉会把热油到处溅,我其实作一下弊,把锅里直接放上肉,在火上先把水分靠干了,再加油。) 放姜片、葱花,炒炒,出葱姜的香味。放酱油、盐、少一点的醋,一片桂片、两颗八角还有一大块冰糖。炒炒。 加热水,关成中火盖盖儿炖着。 要炖四十分钟左右。这其中最好尝一下汤汁的味道咸甜是否平衡,完了做以调整。今天我前后共尝了三次,保证最后的五花肉真是太好吃了。糖一定要多放,其实甜味儿突出的五花肉才香。 因为没放料酒,最后出锅的时候撒了一些切碎的小香葱的叶子。汁儿要多留一下,就米饭才香。我不赞成用淀粉勾芡,把汁儿全毁了。 五花肉其实超便宜,今天这一块实际上够四人次吃的,八两左右,才花了一块六毛六。相比之下排骨就贵了一倍。如果用五花肉做别的菜我想也很好,比如炖土豆,或者炖豆角之类的。 另外刀太炖了切肉皮的时候外面的一层就怎么也切不动。上回和兆良和肉干儿吃饭的时候在崇文门地摊儿上买的一个小小的磨刀工具居然派上大用场,三下两下磨了之后,我的这把被法国人称为"屠刀"的中国菜刀霍霍向猪皮! 今天和发发去巴士底旁边的一个音乐书店买教材。发发买了一本教吉它的,我买了一本钢琴的。我超惊讶的发现原来我一直不知道小调是什么东西!! 这两天巴黎小雨连绵的下个不停,出门的话穿拖地牛仔裤特别不放便,回来两片湿了的后跟。今天出门一直在抱怨天气,因为鞋子湿的走路特别不舒服。后来一想,英国人天天都是这样,我们还是忍忍吧,哈哈哈。 댓글 (3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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